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代征道路
规划金顶东路地上物拆除
比选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规划金顶东路(附图)
一、招标条件
项目主体为北京燕金源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比选。
二、比选内容
招标内容: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代征道路规划金顶东路南段道路拆除围墙及树木移植。拆除围墙约80米,移植树木为乔木41株,丛木75丛,总计116颗。(具体规格、数量见附件一)。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1.符合政府采购法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有各种行政处罚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公开比选。
3.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四、比选申请人提供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盖章)
2.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比选申请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二)。(盖章)
3.投标函和报价(盖章、密封)(报价采用广联达现行版本)。
4.业绩证明(盖章、密封)。
5.施工方案(盖章、密封)。
6.人员、机械配备情况(盖章、密封)。
7.以上比选申请资料提供纸质盖章版3份,电子版1份。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必须密封、盖章。
8.比选申请文件中使用的法规、规范、规章、清单、定额、标准等文件,为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国家现行实施最新版本)。
五、比选评分标准
本次比选评分总分100分,分别从施工方案、人员机械配备、相关业绩、报价等方面进行比选打分,具体分值分配详见附件三《表1 比选评分记录表(满分100分)》和附件四《表4 比选申请人报价评分记录表(满分40)》。
六、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须在 2024 年 2 月 4 日 17 时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比选申请人资格预审通过后,于 2024 年 2 月 6 日 17 时前提交最终版比选申请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燕金源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晨
联系方式:13810007735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508室

附件下载: /uploadfile/2024/0202/2024020212553340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