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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顶山村看护管理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6:43:13来源:
        项目所在地区:石景山区-苹果园路北侧
一、招标条件
        项目主体为北京燕金源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比选。
二、位置
        地块位于苹果园交通枢纽商务区北区金顶山村搬迁红线内,东至规划金顶东路,西至规划金顶西路;南至:苹果园路;北至:规划苹果园北路;土地面积为71611.29平方米。(见附图)
三、看护内容
       1、配合甲方做好金顶山村搬迁工作,维护搬迁秩序。
       2、禁止在上述地块内出现任何形式的私搭乱建,禁止施工、挖土、倾倒、垃圾或渣土、焚烧垃圾以及拾荒等行为。
      3、注意防火、防盗,确保看护管理范围内人员以及各项财产安全。
      4、按照市、区及相关单位的环保要求,根据大气污染预警级别的要求,对看护地块做出相应的落实措施。
      5、做到看护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并及时消除。
      6、做好每日的看护记录工作,以月为单位上报看护记录表,同时看护记录表也作为看护费结算的条件之一。
      注:投标单位可现场勘查
四、时间及人员要求
       1.看护期限:202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期10个月,
       2.人数要求:共需15人/天。
       3.人员要求:
     (1)看护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需提供上岗前近一个月体检证明;
     (2)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
     (3)需具备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具备一定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4)需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
       1.符合政府采购法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2.近三年内(本项目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有各种行政处罚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公开比选。
       3.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比选申请人提供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盖章)
       2.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及比选申请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一)。(盖章)
       3投标函和报价(盖章、密封)。
       4.业绩证明(盖章、密封)。
       5.看护方案(盖章、密封)。
       6.应急预案(盖章、密封)。
       7.人员配备表格及相关证书(盖章、密封)。
七、比选评分标准
       本次比选评分总分100分,分别从安保方案、人员配备、应急预案、相关业绩、报价等方面进行比选打分,具体分值分配详见附件二《表1 比选评分记录表(满分100分)》和附件三《表4 比选申请人报价评分记录表(满分40)》。
八、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须在 2024  1  25  17 时前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比选申请人资格预审通过后,于 2024  1  29  17 时前提交最终版比选申请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燕金源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晨
       联系方式:13810007735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508室






附件一:比选申请人资格声明书
我方                     (比选申请人名称)己认真阅读                     工程项目,知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工程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我方承诺完全符合本次公开比选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声明如下:

1.我方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我方具备本次公开比选项目要求的人员、经验、技术、资金等能力条件;
3.我方按公开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无通过受让、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参加公开比选现象;
4.我方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均符合比选公告要求;
我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我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我方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施工质量责任或生产安全责任造成的死亡事故;
7.我方不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况,与本项目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与本项目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等关联关系,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贵公司工程活动的任何情形;
8.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未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工程活动,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破产重整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
9.我方拟派专业人员证书符合比选公告文件要求,且在有效期内。
10.我方不存在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11.其他:本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若有违反本声明内容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我公司的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表1 比选评分记录表(满分100分)
 
 
 
附件三:表4 比选申请人报价评分记录表(满分40)